谁来为死亡事故中的司机买单
来源: | 作者:circleonetest | 发布时间: 3341天前 | 10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挂靠车主所雇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未买社保,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走司法途径时效过慢,如何探索一条快速处理这种死亡赔偿通道,作为行业调解组织和政府部门,是值得深思和探究的。

      2014年11月4日,深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挂靠车辆驾驶员李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死亡。因公司方未按法律规定为涉事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故李某家属等相关人员向公司方提出赔偿要求,金额为138万余元。由此产生赔偿纠纷。在家属信访之前,家属和车主已经开展了3轮协商,均因诉求差距过大而宣告失败。信访部门受理之后,盐田街道办为双方提供了调解平台,由街道司法所律师、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代表共同调解。

      经过调解,家属方表示愿意放弃之前的138万的赔偿请求,认可调解律师计算的大约85万工亡赔偿数额,并表示可以让步10万元,即要求公司方赔偿75万元,车主方面表示,由于在本次事故中已造成货物损失十万元,经济压力非常大,但愿意承担31万的赔偿责任(含意外保险所赔偿部分)。调解中,企业未派出代表,但是调解人员和法人电话沟通中了解到老板的态度,表示愿意少量承担一部分,但是公司和车主有挂靠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所有责任应当由车主承担。双方的分歧依然很大,且都坚持不能让步。一番僵持后,车主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诉求,家属认为走司法途径时间过长,情绪激动,在街道办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在调解方的努力下,车主、家属下午进行了二次调解,在二次调解中车主同意预先支付5万元,后来实际筹款三万七千元,其余费用待事故认定后再做安排。家属方对此表示同意,并请求街道继续协调,希望公司方配合做好工商认定手续和理赔等 。(来源:审判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