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口汽车运输行业是盐田港口物流产业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规模占到深圳市行业总体规模的近一半。长期以来,由于港口汽车运输业缺乏统一的工资标准,导致因工资问题产生的劳资纠纷颇多,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深圳市盐田港口汽车运输业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港运工联会”) 于2011年正式启动了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历经7年多的积极探索和艰辛努力,在行业内逐步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突破传统模式,确定协商主体
(一)夯实自身当好劳方协商主体。“打铁还需自身硬”。
港运工联会成立于2007年8月,目前拥有基层工会817多家、会员1.87万人,基本实现了对辖区行业内企业的全覆盖。港运工联会自成立之初就立足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逐步探索建立起专兼结合的运作管理模式,成为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劳方协商主体,所谓专兼结合,就是一方面由上级工会出资聘用3名专职工会干部,不受企业羁绊,独立自主履行职责;同时,充分调动副主席、常委等兼职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成立了法律部、对外联络部、宣教部、信息部、女工部等工作小组,满足集体协商工作中起草集体协商文本、对外沟通协调和宣传动员制造舆论等不同工作需要。
(二)跳出盐田寻找资方协商主体。由于盐田区域内无法找出能够真正代表雇主利益的雇主组织,港运工联会大胆地提出跳出盐田往更高的层面寻找协商主体的思路,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最终将目光锁定在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市拖协”)和港运工联会在行业性质上是相同的,分属同一行业的资方和劳方代表,可以作为谈判主体。理由有:一是市拖协是由深圳市各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为主自愿组成的行业性民间组织,协会会员拥有的车辆数占全市注册集装箱运输车辆总数的80%左右,在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完全能够有效代表行业内雇主利益。二是虽然市拖协和工联会存在“市属”和“区属”的差异,但二者交叉的企业数有600多家,在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在与市拖协的初期接触中,协会内部对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存在诸多顾虑,普遍反应消极。港运工联会积极发挥各方力量,经过数10次的不懈努力,协会会长及大多数副会长同意市拖协作为资方代表与港运工联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港口运输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迈出了关键一步。
(三)增选协商代表实现整体适用。由于港运工联会和市拖协所辖企业有部分企业是不交叉的。如果单纯从交叉的企业中推选协商代表,势必存在协商覆盖面不全、不能整体适用的问题。因此,港运工联会决定从增强协商代表的代表性上入手,由港运工联会和市拖协除各自在交叉企业中产生10名协商代表外,约定按照程序在非交叉部分企业中分别增选3名协商代表,并联名在辖区行业内公示,在最终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中明确规定适用于辖区内所有本行业企业和劳动者,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行业适用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开展专题调研,掌握协商主动
为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港运工联会在协商正式启动前集中用4个月时间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通过企业实地走访,专题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先后走访企业30多家、发放问卷调查300余份,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职工生存状况以及对单车运行成本、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员工工资水平等量化测算,最终整理形成《盐田港口汽车运输业运营情况及职工收入调查报告》。通过调研得出四个结论:一是职工月工资、社保成本占企业月总成本平均仅为4.4%,企业月平均净利润为5.8%,适当为员工谋求工资福利增长是有一定空间的;二是83.3%的司机和68.3%的办公室职工对工资收入表示感觉一般或不满,提高工资已成为职工的现实需求;三是根据盐田物流运输业的工种工资收入与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存在差距;四是厘定出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部分工种的指导工资标准。通过专题调研不仅印证了在港口运输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具备条件的,而且报告的详实数据也为后期集体协商的顺利推进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做好协商准备,明确协商思路
港运工联会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形成了注重协商的实际效果,避免协商工作流于形式的思想共识。确定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先从与港运工联会关系密切、思想开明的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入手,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获得更多企业雇主的赞同和支持。同时明确以事实说话,先谈由港运工联会厘定的行业财务、调度等13个工作岗位以及同部门经理级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正式谈判前组织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并邀请工联会法律顾问组织协商代表进行模拟谈判,使行业内专兼职人员个个成为熟悉法律、业务精通、善于谈判的集体协商“行家”,并在之后的谈判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运用。大大提升了协商代表的协商技巧,并在之后的谈判实践中得到很好地运用。
四、坚持据理力争,掌握协商主动
2011年11月29日,工联会与拖车协会的代表召开了首轮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双方代表对于此次的谈判非常重视,都聘请了专门的律师给予指导。开始企业方代表提出“目前行业经营困难,就现今企业经营现状来说,勉强维持员工工资的准时发放就已经不错了”。 职工方协商代表适时抛出前期的调研得出“企业月平均净利润为5.8%,单车月净利润约为10000元”的数据,指出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是有空间的。在详实的数据面前,企业代表提不出更好的反驳意见,于是,双方代表围绕工联会起草的协议文本和工资标准草案展开热烈讨论。经过近3个小时的商讨,双方达成初步共识:对行业部分工种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确定调度岗位的月工资不少于2500元,调度部经理在此基础上浮30%等,并约定召开第二次协商会议,首次协商取得阶段性成果,港运工联会掌握了协商主动权。第二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当讨论到各岗位工种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企业方代表提出:“按照各个工种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大一点的企业来说,可以接受,但是小企业恐怕难以保证”等担忧。针对这一情况,会议提出了“分步走”的思路:首先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确定一个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再由协商双方共同发布行业各工种的指导工资标准,通过宣传和引导,最终建立一个体现行业公平正义的利益平衡机制。最终双方代表在多方的见证下签订了《2012年度深圳市盐田区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并在会后进行备案。
五、建立长效机制,力保真谈实谈
在2011年之后的几年里,港运工联会并没有满足于首轮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签订,而是沿着先争权、后谋利的思路,循序渐进地为职工谋求更大更多的福利。6年中,劳资协商双方都高度重视,从调研准备到发出要约书、选举代表、审核公示、审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都认真准备、严肃对待,每年的协商都有新亮点。2012年,港运工联会完成了《盐田港口运输业司机收入状况调查报告》,并将行业内所有与企业确定了劳动关系的司机纳入协商范围,确定了司机固定工资(3500-4500)、业绩提成(9%-11%)、基本工资(800-1000)加业绩提成(8%-10%)的薪酬模式,成功为上万名司机争取到合理利益;2013年,港运工联会为行业内财务人员、行政文员、客服等7个岗位职工争取到行业岗位指导工资标准比上年度上浮20%-30%的增长,新增“拖车司机、调度员等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款,同时确定司机基本工资为3500-5000元、无底薪业绩提成为13%底薪加业绩提成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加8%或以上业绩提成,体现出司机工资收入明显上涨;2014年经双方代表协商取消了多属外包的打单员岗位。其余7个职工岗位的指导工资标准上浮20%—30%。提高了不同类型的司机的指导工资标准;2015指导工资标准上浮10%,增加了高温补贴条款;推荐行业使用参考协议文本(按揭、挂靠、承包);2016年指导工资标准上浮20%,倡导企业依法建立职工体检规章制度,鼓励企业设立安全奖、服务奖和年终奖,去掉了不定时工作制条款;2017年,一是将行业各工作岗位指导工资标准改成了指导工资,职工各岗位指导工资上浮区间为最低12.5%、最高37.5%,司机岗位指导工资最高涨幅36.3%以上;二是协议引导车主和挂靠司机参照本协议来规范劳务关系;三是规范了因意外产生停运,用人单位应如何向司机发放工资、合同即将到期,如何规范企业续签劳动合同;四是引导行业企业制定规范的司机作业时间;五是鼓励员工崇尚劳动,多劳多得。集体协商开展7年来,行业效益稳步提升,企业职工工资均增长20%以上,由劳动报酬引发的劳资纠纷较协商前同比减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