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记者朋友们:
由于取证难等原因,违规鸣喇叭一直是交通治理的难题,在皇岗口岸、盐田港后方陆域等片区尤为突出。仅以后方陆域为例,由于货柜车多、堆场与居民区混杂,停车矛盾突出、违规鸣喇叭扰民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辖区居民的生活。今年3月份以来,深圳交警在细化鸣喇叭要求、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铁骑等警力持续加强了口岸、码头、货柜车聚集地等乱鸣喇叭的高发区域、路段的巡逻查处力度,效果明显,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据统计, 2016年以来,深圳交警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渠道,共收集到群众反映涉及“乱鸣喇叭”的投诉、警情达456宗。近期,深圳交警全面严查“乱鸣喇叭”违法行为,4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560宗,投诉警情下降约65%以上,乱鸣喇叭交通违法得到了遏制。
为切实破解“乱鸣喇叭”查处难题,在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基础上,盐田大队在全市率先引入“声呐抓拍”设备,今天启用的这套设备位于货车交通繁忙的明珠大道泊郡雅苑路段。通过利用基于声呐列阵检测的声源定位、视频检测等技术,可对三个车道内前后50米范围内的机动车鸣号违法行为进行实时采集,一旦有违法鸣号车辆被抓拍,其车牌号便会在大屏上显示。以此实现对特定区域鸣笛车辆的实时探测、高精度定位、自动查处。接下来,将会有更多设备投入使用。
在此,我们再次温习一下
如何鸣喇叭:
1、驾驶员在示意其他车辆、行人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提示无效的可以短促“鸣喇叭”,原则上持续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2、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
3、深圳交警精细化以往“乱鸣喇叭”违法行为查处标准,今后将严查以下七类“乱鸣喇叭”违法行为:
一是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二是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三是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四是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五是行径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
六是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的;七是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
在查处过程中,深圳交警将对“违规变道”、“违规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引发车辆违法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一并严查。
深圳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行,做文明司机。“少按一下、深圳更美”!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