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切实减少欠薪案件和劳资纠纷的发生,确保春节放假前“零欠薪”,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从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是建筑业、加工制造业、住宿餐饮业、装卸仓储和拖车企业以及码头港区内企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盐田区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专项行动进行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检查步骤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排查阶段(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6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1月27日-2017年1月20日)。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保税区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或主管的行业全面排查,并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区劳动监察大队集中力量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用人单位坚决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1月21日-2017年1月27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存在违法行为特别是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对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并将书面总结报区政府和全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二)各用人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盐田区《劳动保障监察单位信息表》(见附件),并在11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传真至25228156。
(三)领导小组设立举报专线电话25228431,安排专人接听,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用人单位违法问题将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盐田区劳动保障监察单位信息表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25228431,传真:25228156,地址:盐田区政府行政中心大楼431办公室)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