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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来源:港运工联会 | 作者:circleonetest | 发布时间: 3781天前 | 100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八、关于福田区新洲路设置潮汐车道的调整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5月4日

(网上深圳交警)